第十七章 正文
第 17 章 · 约 1281 字
隔天早上,秀鳳約亭萱去市場買魚。亭萱到攤位時,母親正用手指按魚肚,跟老闆爭那一斤差了多少錢。她買完才把袋子交給亭萱,問:「彰化那三間,都教完了?」
「首輪教完。下週回去看他們自己帶班。」
「昨晚幾點到?」
「九點多的車,回臺中快十點半。」
秀鳳皺眉。「妳沒傳到站。」
「我傳了啊,十點二十八分。妳回一個『喔』。」
「我那時候在車褲腳。」秀鳳轉身挑青蔥,「周先生去接妳?」
亭萱接過老闆找的零錢。「他來車站帶豆漿,我們還去看了一下租屋資訊。」
「他有說要妳搬過去?」
「沒有。我們說好目前各住各的,半年後再看班表和租金。」
秀鳳把兩把蔥放回一把。「半年。妳們倒是講得細。」
「有些事講得細一點比較省痲煩。」
「妳以前搬傢最會講這句。」秀鳳付了蔥錢,往下一攤走,「結果有一次,講好了的房東照樣臨時不租。」
亭萱跟上去。秀鳳平常提搬傢,總說紙箱多、搬運工難約,這次卻在賣豆腐的攤前停住,沒急著買。
「妳國二那年,住在南區那間。」秀鳳說,「房東說月底前搬,我跟他講好晚兩天,等我把客人的婚紗改完,有錢叫車。他前一天晚上來拍門,說新房客已經付訂金,明早就要進去量窗簾。」
亭萱記得那晚她被叫起來封箱,卻不記得有人拍門。
「他要我先把房間清空。」秀鳳拿起一盒豆腐,又放下,「我那時候身上只夠付新房子的押金。後來去跟樓下洗衣店借推車,婚紗掛在推車邊,妳的書放上面。我推過去的時候,婚紗袋底下沾到一塊黑水,隔天交件前洗了好久。」
亭萱握著裝魚的袋子。她記得母親隔天手指紅得連筷子都拿不穩,還以為是剪刀磨的。
「妳那晚後來睡著了,我就沒再叫妳。」秀鳳終於挑了一盒豆腐,「後來只要聽見人說『到時候再看』,我就會想起那個房東。奕衡那天在飯桌上那樣講,我很難高興。」
「我知道妳不是故意挑他毛病。」亭萱說,「但他要不要買房,跟那個房東會不會守約,是兩件事。」
秀鳳不吭聲。老闆娘問豆腐要不要另外裝,她才回頭說要。
走出市場時,亭萱接過母親手上的蔥和豆腐,等兩人走到不擋路的騎樓才開口:「媽,我跟奕衡要交往。我想跟妳講清楚,免得妳又聽介紹阿姨說了什麼,替我把話回掉。」
「我哪有那麼閒,一直找介紹阿姨。」
「第一次妳有空。」亭萱說完,自己也覺得口氣硬了些,「我知道妳擔心我。下次妳想問我住哪、幾點回來,可以直接問我。要不要搬、要不要跟他一起住,我會跟他談,談完再跟妳說我們決定了什麼。」
秀鳳把空出來的手插進外套口袋。「我也不是非得知道妳們每一句話。」
「那很好,省得我講到口渴。」
秀鳳瞪她,走了兩步,忽然說:「那天的事我以前沒跟妳講,怕妳覺得自己那箱書害我推不動車。」
「妳那臺車上有一件婚紗耶,怎麼會怪我的書。」
「妳以前什麼都能往自己身上怪。」
「現在不會了。」亭萱想了想,又補一句,「有時候還是會。妳可以直接告訴我,別替我猜。」
秀鳳把裝著魚的袋子拿回手裡。「這個我拿,會滴水。妳拿豆腐就好。」
亭萱讓她拿。母親走得比她快半步,在路口停下來等綠燈時,問她週末要不要回來吃魚。亭萱說週末已經有約,秀鳳只問下週二行不行。